單位介紹


沿革:本校校安中心之設立,乃依據教育部92121日台軍字第0920168279號令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及本校實際需求規定辦理。為完善校園災害管理機制,於98331日行政會議通過「明新科技大學校園安全中心設置要點」,並設置於「明新科技大學校園安全中心」於軍訓室,由軍訓室主任負責督導執行校園安全事件之管制及處理相關事宜,並循通報流程適時反應相關事件,平時以每學期召開校安會報乙次,遇重大校安事件時,得建請校長召開臨安校安會報。
任務:校安中心負責學校各項校園安全相關事項,並制定減災、整備、應變、復原等階段具體作為及作業流程,置重點於預防意外事件及災害發生後之減災事項:遇重大緊急校安事件,循通報、應變處理、復原等階段措施積極審慎處理 ,以有效防止災害擴大,降低影響層面,維護校園及師生安全。
發佈單位:軍訓室         發佈者: 林峻葳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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